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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分三年补助到位,对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补助。对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
——摘自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鼓励建设各类科研技术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7〕152号)
(责编:赵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