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和《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 号)等文件精神,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学校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三年的试点建设,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路径、运行模式、评价标准,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培养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高质量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
加强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教师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
鼓励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四)坚持虚实结合
虚拟教研室和实体教研室相互结合、相互依存、相互发展,通过虚拟教研室优质课程、资源和专业等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促进学校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四、建设条件
(一)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二)依托专业或课程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省级一流课程”。
(三)教研室负责人由省级一流专业、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名师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四)教研室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成员不少于 10 人。
五、遴选程序
(一)建设申请
教研室负责人填报《晋中学院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书》,教学单位审核,择优推荐报教务部。
(二)专家评审
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
(三)立项建设
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公布立项建设名单。
六、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
推动教师吸收国内外先进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
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教研室成员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
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一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营造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良好氛围。
七、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模式
教务部负责虚拟教研室的宏观管理、业务指导、阶段性考核及综合评估。虚拟教研室是建设主体,应定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开展活动,实现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主创新。
(二)条件保障
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并在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所在教学单位提供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设施,保障虚拟教研室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
(三)动态调整
虚拟教研室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对虚拟教研室建设进展实施监控,并围绕过程投入、阶段成果和长期产出等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中期检查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取消经费支持。结项验收合格,正式确定为校级虚拟教研室。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晋中学院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