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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户籍政策
2022-09-11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我省登记常住户口。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可在我省登记常住户口。

  3、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可在我省登记常住户口。

——摘自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3号)

 (责编:赵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