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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10-26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晋财教〔2022〕40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晋教财〔2019〕99号)、《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20〕5号)及省教育厅指示,现将我系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办法

  1.各班学生资助工作组依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严格认定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班学生资助工作组依据晋中学院《学生手册》中《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违反评审程序的班级,一经查实,将依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审要求

  1.各班学生资助工作组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

  2.各班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切实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严禁“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不得擅自扩大资助面,并按时按要求完成评审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版:

  1.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班主任签字)

  2.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回形针分隔每个人)

  3.机械系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XXX班情况汇报

  各班材料收齐后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标明:班级,申请人数,班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纸质版于10月28日12:00前交于机械楼312办公室

  电子版: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

  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1509489953@qq.com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不得逾期。

附件: 1.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晋中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晋中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