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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劳务费开支不设比例限制。绩效支出取消比例限制。科研项目实行分类定额资助。科研经费开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采取后补助方式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实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所得和对外提供公益性科技服务所得的单位净收益部分全部留归单位使用,自主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自主确定业务性会议的次数、天数、人数以及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等,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
——摘自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7〕79号)(责编:赵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