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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晋中学院机械系教学成果奖
2021-06-15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晋教师〔2017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22号)要求,教务部委托太原理工大学对我校校级教学成果奖进行了评审,现将获奖成果名单予以公示,同时特等奖与一等奖将被推荐参加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公示期为2021614日—61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在公示时间内向教务部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和电话。教务部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

晋中学院机械系

202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