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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精尖缺人才财政补助政策
2022-10-17

  1、院士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2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40万元津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20万元津贴;柔性引进的院士和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根据在晋实际工作月数,分别给予每月2万元和1万元的津贴。

  2、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985”高校或教育部认定的“世界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到我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且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的,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助、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摘自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9号)

  (责编:赵芳、常慧忠)